2024年8月19日,菲律宾贸工部发布第24-06令称,鉴于征收最终保障措施税的条件不足,因此决定驳回申请人关于“对进口液化天然气钢瓶(Liquefied Petroleum Gas (LPG) cylinders)实施一般保障措施”的申请,终止调查,并建议不对涉案产品实施保障措施,退还以现金保证金形式征收的临时保障措施税。这一决定自菲律宾海关发布“海关备忘令”(Customs Memorandum Order)之日起生效。
2023年4月4日,菲律宾贸工部发布公告称,应菲律宾国内企业Ferrotech Steel Corporation提交的申请,对进口液化天然气钢瓶发起保障措施调查。统计显示,我国对菲出口的液化天然气钢瓶占菲进口总量的98%以上,因此案件对我国钢瓶行业对菲出口有重要影响。2023年4月19日,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有关领导就本案率团队赴浙江调研菲律宾对华液化天然气钢瓶保障措施案的主要涉案企业,并于4月21日召开本案应诉工作会。会后,四家主要涉案企业参加了商会组织的行业损害抗辩。
2023年11月29日,菲律宾贸工部发布对进口液化天然气钢瓶保障措施初裁结果,建议对涉案产品以现金保证金的形式实施临时保障措施,金额为2.18菲律宾比索/千克,有效期200天。
在四体联动应诉机制保障下,商会与政府部门、企业、律师相互积极配合,在听证会、终裁阶段进一步开展抗辩,最终获得无措施结果,维护了我国液化天然气钢瓶在菲的市场。
(法律部)